西湖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笼位管理方案(试行)
第一条 为保障动物实验有序开展,提高笼位合理利用率,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结合实验动物中心实际使用情况,遵循实验动物福利伦理规则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西湖大学实验动物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负责在生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落实中心小鼠笼位资源的分配使用。
第三条 原则上每个PI课题组小鼠笼位数在300笼以内。
第四条 SPF区域小鼠饲养费实行阶梯收费标准(具体方案如下),大鼠收费标准为:7元/笼/天。
实验动物中心SPF小鼠笼位阶梯收费方案 |
笼位区间 |
费用(元/笼/天) |
总笼位≤300 |
4 |
301≤总笼位≤500 |
5 |
501≤总笼位≤700 |
6 |
701≤总笼位≤1000 |
7 |
第五条 ABSL-2区域收费标准为:小鼠7元/笼/天、大鼠/仓鼠14元/笼/天。
第六条 PI课题组完成实验计划后须归还笼位。PI课题组不得擅自转让、拆借笼位。一经发现,将收回课题组超量笼位,视情节严重程度,1-2个月内不得订购动物及申请实验动物技术服务。
第七条 不得擅自在实验动物中心之外违规过夜饲养实验动物,如若违反,将按照《西湖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认定管理办法》以及《西湖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奖惩办法》进行管理。
第八条 课题组负责人需及时核算并缴清相关费用。如未按时缴清费用将上报生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,收回课题组饲养笼位,暂停动物订购及实验技术服务。
第九条 课题组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笼位数,可填写《特殊笼位数申请表》(见附件)及证明材料,发送至LARC@westlake.edu.cn,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收集后,提交生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实验动物中心负责解释,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。